一、办理条件:
1、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
2、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3、无犯罪记录;
4、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二、申办材料:
1.填写就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拟聘用外国人的原因报告;
3.用人单位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及有效复印件、政府批准证书及有效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效复印件(生产性企业注册资金需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商业贸易性企业注册资金需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中介和咨询类等企业注册资金需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法人和投资者除外。);
4.拟被聘用外国人护照有效复印件(若是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被聘用外国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护照所在地警察机关出具,若是外文的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6.拟被聘用外国人从事该项工作的资格证书(与就业岗位相适应的大学毕业证书或高级岗位技能证书)及有效复印件(若是外文的须经正规翻译机构翻译成中文);
7.拟被聘用外国人的履历证明(应有三年以上与其所聘岗位相应的工作经历,若是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8.拟被聘用外国人的健康证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后出具的无传染疾病的健康检查证明书。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9.用人单位与拟被聘用外国人签订的合同意向书(若用人单位为外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供总部派遣令或任命书;若是外文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单位公章);
10.外资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提供代表证及有效复印件;
11. 非法人企业需由主管的法人企业授权同意并提供主管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一份;
12.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及有效复印件一份;
13.请先上http://shenpi.xm.gov.cn/ 进行网上预审。